潮州站2023年生態環境監測能力提升項目(儀器設備購置)采購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PZH023C22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潮州站2023年生態環境監測能力提升項目(儀器設備購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與采購文件
更正原因:
采購文件中的重要技術參數和技術評分內容修正
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獲取招標文件開始日期:2023-07-12,更正為:2023-07-28。
原公告的獲取招標文件結束日期:2023-07-19,更正為:2023-08-04。
原公告的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3-08-02 14:30:00,更正為:2023-08-15 14:30:00。
原公告的開標時間:2023-08-02 14:30:00,更正為:2023-08-15 14:30:00。
原采購文件“第二章 采購需求2.技術標準與要求”中的
附表一:便攜式X熒光重金屬檢測儀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2.主要技術參數:
2.3準確度:使用工作曲線法,對國家有證標準土壤樣品進行包括但不限于銅、鋅等元素測試,濃度小于100mg/kg時,絕對誤差≤±15mg/kg;濃度大于100mg/kg時,相對誤差≤30%。(須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或承諾函)
2.4精密度:對國家有證標準土壤樣品連續測試10次,微量元素(含量范圍100~1000mg/kg),相對標準偏差小于10%。(須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或承諾函)
3.配置要求:
3.2安全防護:輻射水平低于國際安全標準(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具備避免誤操作的設計,如自帶安全保險開關等。(提供設備硬件示意圖)
3.3無線連接功能:具備如藍牙、wifi等一種或多種無線連接功能?捎糜跀祿,報告等信息傳送。(須提供連接工作界面圖片)
3.4配備專用數據輸出裝置,支持外接后輸出數據并形成紙質報告。
3.5配備專用數據處理器,支持外接專用數據處理器后處理數據。
3.6便攜程度:主機重量≤2.0kg
3.7探測器類型:使用SDD探測器。
3.8顯示器屏幕:可旋轉,便于不同角度查看內容。
3.9計量要求:儀器到貨時須經過計量,附帶計量檢定證書。
3.10支架:可與便攜式X熒光重金屬檢測儀適配使用,穩定放置該設備,不用人工手持進行分析測定。
3.11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套) |
2 |
保護箱 |
1 |
臺(套) |
3 |
原廠備用電池 |
≥1 |
套 |
4 |
專用數據處理器 |
1 |
套 |
5 |
專用數據輸出裝置 |
1 |
套 |
6 |
計量檢定證書 |
1 |
份 |
7 |
支架 |
1 |
個 |
8 |
驗收所需的標準樣品及標準物質 |
1 |
批 |
9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整機通電后可正常運行。
5.2精密度:對國家有證標準土壤樣品連續測試10次,銅、鋅元素(含量范圍100~1000mg/kg),相對標準偏差小于10%。
5.3準確度:使用工作曲線法,對國家有證標準土壤樣品進行銅、鋅元素測試,濃度小于100mg/kg時,絕對誤差≤±15mg/kg;濃度大于100mg/kg時,相對誤差≤30%。 |
★ |
2 |
1.基本要求:
★用于土壤(農用地、建設用地、固廢等多種樣品中重金屬元素的快速定性、定量分析。(須提供承諾函) |
▲ |
3 |
2.主要技術參數:
▲2.1元素分析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鎘、汞、砷、鉛、鉻、銅、鎳、鋅等的定量分析,工作曲線法。(須提供設備分析界面圖片或報告復印件)
▲2.2元素分析擴展:提供另外新增不少于10個元素定量分析功能,工作曲線法。(須提供承諾函)
3.配置要求:
▲3.1續航時間:內置電源可持續工作6小時以上。另外配套有備用電池或可搭配便攜式移動電源使用。(須提供承諾函)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二:攝像機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主要用于現場采樣過程的影音錄制。
2.主要技術參數:
2.1續航時間:≥11h。(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2.4拍攝時長:滿足可以無覆蓋式,拍攝存儲分辨率為1080p、總時長6小時以上的視頻文件。
3.配置要求:
3.1可搭配外置數據儲存介質:每臺攝像機須另外配套不低于2T的外置數據儲存介質。
3.3經過防爆認證,具備紅外夜視功能。
3.4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攝像機 |
4 |
臺(套) |
2 |
充電頭,數據線 |
4 |
套 |
3 |
外置數據儲存介質 |
4 |
套 |
4 |
支架 |
4 |
臺 |
5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4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整機及相關配件通電后可正常運行。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2支持拍攝分辨率:≥1080p。(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
▲ |
3 |
2.主要技術參數:
▲2.3內存大。≥128GB,(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3.配置要求:
▲3.2可搭配三角支架使用。(須提供連接使用圖片或支持連接的硬件接口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三:便攜式溶解氧儀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海水等水體中的溶解氧濃度的測定。
2.主要技術參數:
2.1防水設計:采用Ip67或以上防塵防水等級設計。
2.2數據儲存能力:可儲存不少于50組數據。
3.配置要求:
3.2計量要求:儀器到貨時須經過計量,附帶計量檢定證書。
3.3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溶解氧儀主機 |
1 |
臺(套) |
2 |
探頭 |
1 |
套 |
3 |
計量檢定證書 |
1 |
份 |
4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溶解氧分辨率:≤0.01 mg/L
5.2與我站現有溶液氧儀同時對一實際水樣進行測試,絕對誤差:≤0.6 mg/L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3分辨率:≤0.01 mg/L(須提供檢測界面圖片) |
▲ |
3 |
2.主要技術參數:
▲2.4測量范圍:包括0-200%;0-20mg/L(須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或檢測界面圖片)
▲2.5重復性 :≤0.2mg/L(須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或檢測界面圖片)
3.配置要求:
▲3.1測試擴展能力:可擴展pH,電導率等一個或多個測試探頭。(須提供硬件連接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四:便攜式明渠流量計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2.主要技術參數:
2.2液位測量誤差:≤1mm。
2.3流量比對誤差:≤±2%。
2.6防水等級:采用IP67或以上的防塵防水等級設計。
2.7傳感器感應范圍:可在與液面垂直距離0-2m任意范圍內測量。
3.配置要求:
3.2續航要求:續航時間≥6h。
3.3具備數據輸出功能,輸出裝置可為內置式或外接式。
3.4.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套) |
2 |
傳感器支架 |
1 |
臺(套) |
3 |
超聲波傳感器+信號傳輸線 |
1 |
臺(套) |
4 |
主機充電頭 |
1 |
套 |
5 |
原廠備用電源或適配本設備續航時間≥6h的外置移動電源 |
1 |
套 |
6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與實際水樣比對試驗,液位比對誤差:≤12mm(6組數據);流量比對誤差:±10%(10分鐘累計流量)。該項不足之處,以《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中文本為準。 |
★ |
2 |
1.基本要求
★可用于檢定/校準/測量三角堰、矩形堰、等寬堰、巴歇爾槽等堰型的明渠堰槽流量計,能簡便、快速地完成現場流量計的安裝部署,符合《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中液位比對和流量比對的要求。(須提供承諾函)
3.配置要求:
★3.1計量要求:儀器到貨時需經過計量,附帶計量檢定證書。(須提供承諾函) |
▲ |
3 |
2.主要技術參數:
▲2.1流量測量范圍應能達到0-30m³/s。(須提供承諾函)
▲2.4液位分辨率:≤0.1mm。(須提供承諾函)
▲2.5儀器重量不超過4kg。(須提供承諾函)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五:葉綠素a研磨儀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3.配置要求:
3.1研磨平臺可取下更換,第二批樣品管可放置在另一個研磨平臺上整批上樣。
3.2 可設置研磨時間、研磨速率和循環次數。
3.3 研磨球材質:可提供如合金鋼、鉻鋼、氧化鋯、碳化鎢、石英砂其中一種或幾種研磨球材質供選擇。
3.5.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套) |
2 |
樣品平臺 |
2 |
臺(套) |
3 |
樣品研磨管(可測試≥200個樣品) |
1 |
套 |
4 |
研磨球 |
1 |
套 |
5 |
葉綠素標準樣品 |
≥2 |
套 |
6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取一實際水樣按照《水質葉綠素a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HJ 897-2017)進行分析,另以該設備代替手工研磨步驟做一個平行樣,相對偏差≤20%。
5.2以該設備代替手工研磨步驟,按照《水質 葉綠素a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HJ 897-2017)分析一個實驗室空白樣品,結果低于檢出限。
5.3以該設備代替手工研磨步驟,按照《水質 葉綠素a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HJ 897-2017)同時分析6份來自同一水樣的樣品,相對標準偏差為5.6%~11%。 |
★ |
2 |
1.基本要求:
★應用于經過濾水樣后的濾膜的研磨,提取,混勻,效果滿足《水質葉綠素a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HJ 897-2017)分析方法要求。(須提供承諾函) |
▲ |
3 |
2.主要技術參數:
▲2.1. 樣品位數:可同時處理不少于6個樣品。(提供設備硬件示意圖)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六:冷藏冰箱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用于實驗室樣品,實驗過程耗材、試劑等的冷藏保存。其中一臺須兼具冷凍功能。
2.主要技術參數:
2.3制冷方式:
純冷藏功能:風冷無霜。
當具有冷凍功能時:直冷。
3.配置要求:
3.1帶可調節置物架。
3.2配溫濕度記錄儀(可外置):
3.2.1記錄儀界面自帶顯示屏,可顯示實時溫濕度值、溫濕度極值。溫度單位支持攝氏溫度和華氏溫度可自由選擇。
3.2.2溫度范圍:-20℃-45℃;濕度范圍:0-95%RH。
3.3純冷藏功能箱體要求:冰箱門為玻璃門,支持升級為避光。
3.4兼具冷凍功能箱體要求:冰箱門為不透明避光設計。
3.5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冷藏冰箱(帶可調節置物架) |
8 |
臺 |
2 |
冷藏冰箱(帶可調節置物架,避光) |
1 |
臺 |
3 |
冷藏冰箱(帶可調節置物架,兼具冷凍功能) |
1 |
臺 |
4 |
溫濕度記錄儀 |
10 |
套 |
5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0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溫度:純冷藏功能:2℃-8℃可調,當具有冷凍功能時:-20℃-0℃可調。使用經計量檢定的溫度計進行溫度示值誤差測量,最大允許誤差為±2℃。
5.2整機通電后可正常運行。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1溫度:
純冷藏功能:2℃-8℃可調(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當具有冷凍功能時:-20℃-0℃可調(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2.2容積:
純冷藏功能:≥600L(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參數或說明書圖片)。
當具有冷凍功能時:整機容積≥1000L、冷凍部分≥400L(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七:煙氣前處理器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2.主要技術參數
2.1加熱溫度;滿足在(100~160)℃范圍內可調;
2.2.制冷溫度:滿足在(2~9)℃范圍內可調;
2.3達到最高加熱溫度預熱時間:<10min;
3.配置要求
3.1采樣管采用耐高溫、耐腐蝕材料,可承受煙道內溫度≥200℃;
3.2配置清單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 |
2 |
儀器箱 |
1 |
個 |
3 |
電源 |
1 |
個 |
4 |
說明書 |
1 |
份 |
5 |
合格證 |
1 |
份 |
6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
5.1.加熱溫度;在(100~160)℃范圍內可調;
5.2.制冷溫度:在(2~9)℃范圍內可調;
5.3達到最高加熱溫度預熱時間:<10min; |
★ |
2 |
1.基本要求
★用于對高溫高濕煙氣進行濾塵、加熱、冷凝脫水及自動排水處理,可有效提高配套主機測量精度,延長傳感器使用壽命。(須提供承諾函)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八:VOC吸附管老化系統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一次性對多根VOCs吸附管進行老化,有效去除VOCs吸附管中殘留的雜質。
2.主要技術參數
2.1控溫范圍:室溫~400℃;(提供設置界面圖片)
2.2.控溫精度:±1℃;
2.3工作時間:1~300min,用戶可自行設定;
2.4流量范圍:0~3000mL/min,用戶可自行設定;
3.配置要求
3.2具備自清洗功能;
3.4配置清單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 |
2 |
電源適配器 |
1 |
個 |
3 |
說明書 |
1 |
份 |
4 |
合格證 |
1 |
份 |
5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
5.1控溫范圍:室溫~400℃;
5.2工作時間:1~300min,用戶可自行設定;
5.3流量范圍:0~3000mL/min,用戶可自行設定;
5.4同時可處理樣品數量:≥20;
5.5當設備處于運行過程中,停止通入氮氣時,儀器具備防空燒功能。
5.6對2根VOCs吸附管老化后上機測試,VOCs結果未檢出。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5同時可處理樣品數量:≥20(提供樣品盤圖片)
3.配置要求
★3.3VOCs吸附管適配性:可適用外徑6.35mm*長度89mm(長3.5英寸,外徑1/4英寸)VOCs吸附管(提供實際使用圖片); |
▲ |
3 |
3.配置要求
▲3.1具備防空燒功能(提供原理說明函);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九:氣體流量計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用于空氣自動站的現場檢查和成效審核工作。
2.主要技術參數
2.2.精度:大流量計:±1%;
小流量計:±1%;
2.3壓力精度:±3.5 mmHg;
2.4溫度精度:±1.5℃;
3.1具備溫度和壓力傳感器。
3.3配置清單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大流量計 |
1 |
臺 |
2 |
小流量計 |
1 |
臺 |
3 |
充電器 |
2 |
個 |
5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
5.1委托第三方計量機構根據《熱式氣體質量流量計檢定規程》(JJG 1132-2017)對大流量計量程范圍0~20slpm中:4L/min、11L/min、16L/min3個流量點進行檢定并符合標準要求;對小流量計量程范圍0~100sccm中:20mL/min、55mL/min、85mL/min3個流量點進行檢定并符合標準要求;
5.2可顯示質量流量。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1量程:大流量計:0~20slpm;(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小流量計:0~100sccm;(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3.配置要求
★3.2可顯示質量流量。(提供顯示界面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一十:便捷式非甲烷總烴分析儀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符合《環境空氣和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2-2018)中I型儀器的要求。
2.主要技術參數
2.2.按儀器正常進樣分析狀態,氫氣使用時長:≥8h;
2.3電池續航:≥5h;
2.5定量測量重復性相對標準偏差:≤2%(甲烷);
2.8轉化效率:≥95%;
2.10整機重量:≤15kg(提供佐證材料)
3.配置要求
3.1采樣氣路全程伴熱,溫度在100℃~180℃范圍可調;
3.2采樣管具備顆粒物過濾功能,可過濾0.5~1μm粒徑顆粒物;
3.3具備數據處理功能,有歷史數據查詢、文檔輸出等功能;
3.4可通過藍牙或wifi中一種或幾種方式與數據輸出裝置適配連接,用于輸出紙質文檔。
3.5配置清單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 |
2 |
全程伴熱采樣管 |
1 |
根 |
3 |
電源適配器 |
1 |
個 |
4 |
儀器適配數據輸出裝置 |
1 |
個 |
5 |
合格證 |
1 |
份 |
6 |
驗收所需的標準樣品及標準物質 |
1 |
批 |
7 |
原廠備用電源或適配本設備續航時間≥5h的外置移動電源 |
1 |
套 |
8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
5.1儀器原理 :催化氧化+FID
5.2檢出限:≤0.07mg/m³(以碳計)
5.3準確度:≤±2%(甲烷);
5.4進行定量測量重復性、線性誤差、加標回收率、儀器檢出限的測定,結果須符合標準要求(測定過程和判斷標準參照《環境空氣和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2-2018))。
5.5分析周期:≤1min;
5.6內置校準曲線:≥3條;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1儀器原理 :催化氧化+FID;(提供硬件示意圖片及原理說明函)
★2.7從進樣至輸出結果,分析周期:≤1min;(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
4.其他要求
★4.2儀器具備接入LIMS(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條件。(須提供輸出譜圖的報告打印件及格式說明,格式包括excel、txt、pdf、csv(一項符合即可))儀器設備須開放傳輸協議。(須提供承諾函) |
▲ |
3 |
2.主要技術參數
▲2.4儀器檢出限:≤0.07mg/m³(以碳計);(提供佐證材料)
▲2.6準確度:≤±2%(甲烷)(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
▲2.9內置校準曲線:≥3條;(提供儀器對應界面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更正為:
附表一:便攜式X熒光重金屬檢測儀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2.主要技術參數:
2.3準確度:使用工作曲線法,對國家有證標準土壤樣品進行包括但不限于銅、鋅等元素測試,濃度小于100mg/kg時,絕對誤差≤±15mg/kg;濃度大于100mg/kg時,相對誤差≤30%。(須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或承諾函)
2.4精密度:對國家有證標準土壤樣品連續測試10次,微量元素(含量范圍100~1000mg/kg),相對標準偏差小于10%。(須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或承諾函)
3.配置要求:
3.2安全防護:輻射水平低于國際安全標準(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具備避免誤操作的設計,如自帶安全保險開關等。(提供設備硬件示意圖)
3.3無線連接功能:具備如藍牙、wifi等一種或多種無線連接功能?捎糜跀祿,報告等信息傳送。(須提供連接工作界面圖片)
3.4配備專用數據輸出裝置,支持外接后輸出數據并形成紙質報告。
3.5配備專用數據處理器,支持外接專用數據處理器后處理數據。
3.6便攜程度:主機重量≤2.0kg
3.7探測器類型:使用SDD探測器。
3.8顯示器屏幕:可旋轉,便于不同角度查看內容。
3.9計量要求:儀器到貨時須經過計量,附帶計量檢定證書。
3.10支架:可與便攜式X熒光重金屬檢測儀適配使用,穩定放置該設備,不用人工手持進行分析測定。
3.11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套) |
2 |
保護箱 |
1 |
臺(套) |
3 |
原廠備用電池 |
≥1 |
套 |
4 |
專用數據處理器 |
1 |
套 |
5 |
專用數據輸出裝置 |
1 |
套 |
6 |
計量檢定證書 |
1 |
份 |
7 |
支架 |
1 |
個 |
8 |
驗收所需的標準樣品及標準物質 |
1 |
批 |
9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整機通電后可正常運行。
5.2精密度:對國家有證標準土壤樣品連續測試10次,銅、鋅元素(含量范圍100~1000mg/kg),相對標準偏差小于10%。
5.3準確度:使用工作曲線法,對國家有證標準土壤樣品進行銅、鋅元素測試,濃度小于100mg/kg時,絕對誤差≤±15mg/kg;濃度大于100mg/kg時,相對誤差≤30%。 |
▲ |
2 |
1.基本要求:
▲用于土壤(農用地、建設用地、固廢等多種樣品中重金屬元素的快速定性、定量分析。(須提供承諾函)
2.主要技術參數:
▲2.1元素分析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鎘、汞、砷、鉛、鉻、銅、鎳、鋅等的定量分析,工作曲線法。(須提供設備分析界面圖片或報告復印件)
▲2.2元素分析擴展:提供另外新增不少于10個元素定量分析功能,工作曲線法。(須提供承諾函)
3.配置要求:
▲3.1續航時間:內置電源可持續工作6小時以上。另外配套有備用電池或可搭配便攜式移動電源使用。(須提供承諾函)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二:攝像機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主要用于現場采樣過程的影音錄制。
2.主要技術參數:
2.1續航時間:≥11h。(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2.4拍攝時長:滿足可以無覆蓋式,拍攝存儲分辨率為1080p、總時長6小時以上的視頻文件。
3.配置要求:
3.1可搭配外置數據儲存介質:每臺攝像機須另外配套不低于2T的外置數據儲存介質。
3.3經過防爆認證,具備紅外夜視功能。
3.4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攝像機 |
4 |
臺(套) |
2 |
充電頭,數據線 |
4 |
套 |
3 |
外置數據儲存介質 |
4 |
套 |
4 |
支架 |
4 |
臺 |
5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4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整機及相關配件通電后可正常運行。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2支持拍攝分辨率:≥1080p。(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2.3內存大。≥128GB,(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3.配置要求:
▲3.2可搭配三角支架使用。(須提供連接使用圖片或支持連接的硬件接口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三:便攜式溶解氧儀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海水等水體中的溶解氧濃度的測定。
2.主要技術參數:
2.1防水設計:采用Ip67或以上防塵防水等級設計。
2.2數據儲存能力:可儲存不少于50組數據。
3.配置要求:
3.2計量要求:儀器到貨時須經過計量,附帶計量檢定證書。
3.3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溶解氧儀主機 |
1 |
臺(套) |
2 |
探頭 |
1 |
套 |
3 |
計量檢定證書 |
1 |
份 |
, 4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溶解氧分辨率:≤0.01 mg/L
5.2參照《便攜式溶解氧測定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發布稿)》(HJ 925-2017),進行實際水樣比對誤差的測定,實際水樣比對誤差≤0.6mg/L。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3分辨率:≤0.01 mg/L(須提供檢測界面圖片)
▲2.4測量范圍:包括0-200%;0-20mg/L(須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或檢測界面圖片)
▲2.5重復性:≤0.2mg/L(須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或檢測界面圖片)
3.配置要求:
▲3.1測試擴展能力:可擴展pH,電導率等一個或多個測試探頭。(須提供硬件連接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四:便攜式明渠流量計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主要技術參數:
2.2液位測量誤差:≤1mm。
2.3流量比對誤差:≤±2%。
2.6防水等級:采用IP67或以上的防塵防水等級設計。
2.7傳感器感應范圍:可在與液面垂直距離0-2m任意范圍內測量。
3.配置要求:
3.2續航要求:續航時間≥6h。
3.3具備數據輸出功能,輸出裝置可為內置式或外接式。
3.4.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套) |
2 |
傳感器支架 |
1 |
臺(套) |
3 |
超聲波傳感器+信號傳輸線 |
1 |
臺(套) |
4 |
主機充電頭 |
1 |
套 |
5 |
原廠備用電源或適配本設備續航時間≥6h的外置移動電源 |
1 |
套 |
6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與實際水樣比對試驗,液位比對誤差:≤12mm(6組數據);流量比對誤差:±10%(10分鐘累計流量)。該項不足之處,以《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中文本為準。 |
▲ |
2 |
1.基本要求
▲可用于檢定/校準/測量三角堰、矩形堰、等寬堰、巴歇爾槽等堰型的明渠堰槽流量計,能簡便、快速地完成現場流量計的安裝部署,符合《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中液位比對和流量比對的要求。(須提供承諾函)
2.主要技術參數:
▲2.1流量測量范圍應能達到0-30m³/s。(須提供承諾函)
▲2.4液位分辨率:≤0.1mm。(須提供承諾函)
▲2.5儀器重量不超過4kg。(須提供承諾函)
3.配置要求:
▲3.1計量要求:儀器到貨時需經過計量,附帶計量檢定證書。(須提供承諾函)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五:葉綠素a研磨儀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3.配置要求:
3.1研磨平臺可取下更換,第二批樣品管可放置在另一個研磨平臺上整批上樣。
3.2可設置研磨時間、研磨速率和循環次數。
3.3研磨球材質:可提供如合金鋼、鉻鋼、氧化鋯、碳化鎢、石英砂其中一種或幾種研磨球材質供選擇。
3.4.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套) |
2 |
樣品平臺 |
2 |
臺(套) |
3 |
樣品研磨管(可測試≥200個樣品) |
1 |
套 |
4 |
研磨球 |
1 |
套 |
5 |
葉綠素標準樣品 |
≥2 |
套 |
6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取一實際水樣按照《水質葉綠素a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HJ 897-2017)進行分析,另以該設備代替手工研磨步驟做一個平行樣,相對偏差≤20%。
5.2以該設備代替手工研磨步驟,按照《水質 葉綠素a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HJ 897-2017)分析一個實驗室空白樣品,結果低于檢出限。
5.3以該設備代替手工研磨步驟,按照《水質 葉綠素a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HJ 897-2017)同時分析6份來自同一水樣的樣品,相對標準偏差為5.6%~11%。 |
▲ |
2 |
1.基本要求:
▲應用于經過濾水樣后的濾膜的研磨,提取,混勻,效果滿足《水質葉綠素a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HJ 897-2017)分析方法要求。(須提供承諾函)
2.主要技術參數:
▲2.1.樣品位數:可同時處理不少于6個樣品。(提供設備硬件示意圖)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六:冷藏冰箱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用于實驗室樣品,實驗過程耗材、試劑等的冷藏保存。其中一臺須兼具冷凍功能。
2.主要技術參數:
2.2制冷方式:
純冷藏功能:風冷無霜。
當具有冷凍功能時:直冷。
3.配置要求:
3.1帶可調節置物架。
3.2配溫濕度記錄儀(可外置):
3.2.1記錄儀界面自帶顯示屏,可顯示實時溫濕度值、溫濕度極值。溫度單位支持攝氏溫度和華氏溫度可自由選擇。
3.2.2溫度范圍:-20℃-45℃;濕度范圍:0-95%RH。
3.3純冷藏功能箱體要求:冰箱門為玻璃門,支持升級為避光。
3.4兼具冷凍功能箱體要求:冰箱門為不透明避光設計。
3.5配置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冷藏冰箱(帶可調節置物架) |
8 |
臺 |
2 |
冷藏冰箱(帶可調節置物架,避光) |
1 |
臺 |
3 |
冷藏冰箱(帶可調節置物架,兼具冷凍功能) |
1 |
臺 |
4 |
溫濕度記錄儀 |
10 |
套 |
5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0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1溫度:純冷藏功能:2℃-8℃可調,當具有冷凍功能時:-20℃-0℃可調。使用經計量檢定的溫度計進行溫度示值誤差測量,最大允許誤差為±2℃。
5.2整機通電后可正常運行。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1:
純冷藏功能:溫度可在2℃-8℃調控,整機容積≥600L;
冷藏兼冷凍功能:溫度可在-20℃-8℃調控,整機容積≥1000L且冷凍容積≥400L(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七:煙氣前處理器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2.主要技術參數
2.1加熱溫度;滿足在(100~160)℃范圍內可調;
2.2.制冷溫度:滿足在(2~9)℃范圍內可調;
2.3達到最高加熱溫度預熱時間:<10min;
3.配置要求
3.1采樣管采用耐高溫、耐腐蝕材料,可承受煙道內溫度≥200℃;
3.2配置清單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 |
2 |
儀器箱 |
1 |
個 |
3 |
電源 |
1 |
個 |
4 |
說明書 |
1 |
份 |
5 |
合格證 |
1 |
份 |
6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
5.1.加熱溫度;在(100~160)℃范圍內可調;
5.2.制冷溫度:在(2~9)℃范圍內可調;
5.3達到最高加熱溫度預熱時間:<10min; |
▲ |
2 |
1.基本要求
▲”用于對高溫高濕煙氣進行濾塵、加熱、冷凝脫水及自動排水處理,可有效提高配套主機測量精度,延長傳感器使用壽命。(須提供承諾函)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八:VOC吸附管老化系統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基本要求
一次性對多根VOCs吸附管進行老化,有效去除VOCs吸附管中殘留的雜質。
2.主要技術參數
2.1控溫范圍:室溫~400℃;(提供設置界面圖片)
2.2.控溫精度:±1℃;
2.3工作時間:1~300min,用戶可自行設定;
2.4流量范圍:0~3000mL/min,用戶可自行設定;
3.配置要求
3.2具備自清洗功能;
3.4配置清單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 |
2 |
電源適配器 |
1 |
個 |
3 |
說明書 |
1 |
份 |
4 |
合格證 |
1 |
份 |
5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
5.1控溫范圍:室溫~400℃;
5.2工作時間:1~300min,用戶可自行設定;
5.3流量范圍:0~3000mL/min,用戶可自行設定;
5.4同時可處理樣品數量:≥20;
5.5當設備處于運行過程中,停止通入氮氣時,儀器具備防空燒功能。
5.6對2根VOCs吸附管老化后上機測試,VOCs結果未檢出。 |
★ |
2 |
3.配置要求
★3.3VOCs吸附管適配性:可適用外徑6.35mm*長度89mm(長3.5英寸,外徑1/4英寸)VOCs吸附管(提供實際使用圖片); |
▲ |
3 |
2.主要技術參數
▲2.5同時可處理樣品數量:≥20(提供樣品盤圖片)
3.配置要求
▲3.1具備防空燒功能(提供原理說明函);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九:氣體流量計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用于空氣自動站的現場檢查和成效審核工作。
2.主要技術參數
2.2.精度:大流量計:±1%;
小流量計:±1%;
2.3壓力精度:±3.5 mmHg;
2.4溫度精度:±1.5℃;
3.配置要求
3.1具備溫度和壓力傳感器。
3.3配置清單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大流量計 |
1 |
臺 |
2 |
小流量計 |
1 |
臺 |
3 |
充電器 |
2 |
個 |
5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
5.1委托第三方計量機構根據《熱式氣體質量流量計檢定規程》(JJG 1132-2017)對大流量計量程范圍0~20slpm中:4L/min、11L/min、16L/min3個流量點進行檢定并符合標準要求;對小流量計量程范圍0~100sccm中:20mL/min、55mL/min、85mL/min3個流量點進行檢定并符合標準要求;
5.2可顯示質量流量。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1量程:大流量計:0~20slpm;(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小流量計:0~100sccm;(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宣傳資料或說明書圖片)
3.配置要求
▲3.2可顯示質量流量。(提供顯示界面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附表一十:便捷式非甲烷總烴分析儀
參數性質 |
序號 |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
|
1 |
1.基本要求
符合《環境空氣和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2-2018)中I型儀器的要求。
2.主要技術參數
2.2.按儀器正常進樣分析狀態,氫氣使用時長:≥8h;
2.3電池續航:≥5h;
2.5定量測量重復性相對標準偏差:≤2%(甲烷);
2.8轉化效率:≥95%;
2.10整機重量:≤15kg(提供佐證材料)
3.配置要求
3.1采樣氣路全程伴熱,溫度在100℃~180℃范圍可調;
3.2采樣管具備顆粒物過濾功能,可過濾0.5~1μm粒徑顆粒物;
3.3具備數據處理功能,有歷史數據查詢、文檔輸出等功能;
3.4可通過藍牙或wifi中一種或幾種方式與數據輸出裝置適配連接,用于輸出紙質文檔。
3.5配置清單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1 |
主機 |
1 |
臺 |
2 |
全程伴熱采樣管 |
1 |
根 |
3 |
電源適配器 |
1 |
個 |
4 |
儀器適配數據輸出裝置 |
1 |
個 |
5 |
合格證 |
1 |
份 |
6 |
驗收所需的標準樣品及標準物質 |
1 |
批 |
7 |
原廠備用電源或適配本設備續航時間≥5h的外置移動電源 |
1 |
套 |
8 |
其他實現必要功能的配件 |
1 |
套 |
4.其他要求
4.1整機除耗材外提供不少于三年質保。
5.驗收指標
5.1儀器原理 :催化氧化+FID
5.2檢出限:≤0.07mg/m³(以碳計)
5.3準確度:≤±2%(甲烷);
5.4進行定量測量重復性、線性誤差、加標回收率、儀器檢出限的測定,結果須符合標準要求(測定過程和判斷標準參照《環境空氣和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2-2018))。
5.5分析周期:≤1min;
5.6內置校準曲線:≥3條; |
★ |
2 |
2.主要技術參數
★2.1儀器原理 :催化氧化+FID;(提供硬件示意圖片及原理說明函)
4.其他要求
★4.2儀器具備接入LIMS(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條件。(須提供輸出譜圖的報告打印件及格式說明,格式包括excel、txt、pdf、csv(一項符合即可))儀器設備須開放傳輸協議。(須提供承諾函) |
▲ |
3 |
2.主要技術參數
▲2.4儀器檢出限:≤0.07mg/m³(以碳計);(提供佐證材料)
▲2.6準確度:≤±2%(甲烷)(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
▲2.7從進樣至輸出結果,分析周期:≤1min;(提供能體現該信息并做明顯標識的檢測報告復印件);
▲2.9內置校準曲線:≥3條;(提供儀器對應界面圖片) |
說明 |
打“★”號條款為實質性條款,若有任何一條負偏離或不滿足則導致投標無效。 打“▲”號條款為重要技術參數,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加重扣分,但不作為無效投標條款。 |
原招標文件“第四章 評標 3.詳細評審”中的技術部分:
技術部分 |
一般技術參數的響應程度(共110項) (11.0分) |
根據各投標人所投設備針對非帶“▲”號一般技術參數的響應程度作為評審依據。非帶“▲”號一般技術參數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每項扣0.1分,扣完即止。滿分11分。 |
重要技術參數的響應程度(共16項) (20.0分) |
根據各投標人所投設備針對帶“▲”號重要技術參數的響應程度作為評審依據。帶“▲”號重要技術參數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每項扣1.25分,扣完即止。滿分20分。 |
安裝、調試,檢驗驗收及培訓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選擇:0.0;2.0;4.0;6.0;) |
根據投標人提供的設備安裝、調試,檢驗驗收及培訓方案作為評審依據。 A.方案詳細具體,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6分; B.方案一般可行:4分, C.方案沒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差:2分; D.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交貨方案 (3.0分),(等次分值選擇:0.0;1.0;2.0;3.0;) |
1.投標人承諾的交貨方案詳細、合理,計劃銜接得3分; 2.投標人承諾的交貨方案詳細、合理,計劃基本銜接得2分; 3.投標人承諾的交貨方案簡單得1分; 4.未提供交貨方案的,得0分。 |
便攜式X熒光重金屬檢測儀技術實施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選擇:0.0;1.0;3.0;5.0;) |
根據采購人在技術要求中所列出的基本要求, 對投標人結合所投型號設備,提供的技術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對業務需求的理解②所投設備對業務需求開展的提升優化)進行評審: 1、對業務需求的理解完整充分,所投設備能滿足且優化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5分; 2、對業務需求的理解較充分,所投設備能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3分; 3、對業務需求的理解不夠充分,所投設備基本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1分; 4、所投設備不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注:方案須完整提供以上①②項內容,如缺少其中一項,則本項不得分。 |
便攜式非甲烷總烴分析儀技術實施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選擇:0.0;1.0;3.0;5.0;) |
根據采購人在技術要求中所列出的基本要求, 對投標人結合所投型號設備,提供的技術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對業務需求的理解②所投設備對業務需求開展的提升優化)進行評審: 1、對業務需求的理解完整充分,所投設備能滿足且優化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5分; 2、對業務需求的理解較充分,所投設備能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3分; 3、對業務需求的理解不夠充分,所投設備基本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1分; 4、所投設備不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注:方案須完整提供以上①②項內容,如缺少其中一項,則本項不得分。 |
更正為:
技術部分 |
一般技術參數的響應程度(共110項) (11.0分) |
根據各投標人所投設備針對非帶“▲”號一般技術參數的響應程度作為評審依據。非帶“▲”號一般技術參數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每項扣0.1分,扣完即止。滿分11分。 |
重要技術參數的響應程度(共27項) (27.0分) |
根據各投標人所投設備針對帶“▲”號重要技術參數的響應程度作為評審依據。帶“▲”號重要技術參數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每項扣1分,扣完即止。滿分27分。 |
安裝、調試,檢驗驗收及培訓方案 (3.0分),(等次分值選擇:0.0;1.0;2.0;3.0;) |
根據投標人提供的設備安裝、調試,檢驗驗收及培訓方案作為評審依據。 A.方案詳細具體,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3分; B.方案一般可行:2分, C.方案沒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差:1分; D.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交貨方案 (3.0分),(等次分值選擇:0.0;1.0;2.0;3.0;) |
1.投標人承諾的交貨方案詳細、合理,計劃銜接得3分; 2.投標人承諾的交貨方案詳細、合理,計劃基本銜接得2分; 3.投標人承諾的交貨方案簡單得1分; 4.未提供交貨方案的,得0分。 |
便攜式X熒光重金屬檢測儀技術實施方案 (3.0分),(等次分值選擇:0.0;1.0;2.0;3.0;) |
根據采購人在技術要求中所列出的基本要求, 對投標人結合所投型號設備,提供的技術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對業務需求的理解②所投設備對業務需求開展的提升優化)進行評審: 1、對業務需求的理解完整充分,所投設備能滿足且優化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3分; 2、對業務需求的理解較充分,所投設備能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2分; 3、對業務需求的理解不夠充分,所投設備基本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1分; 4、所投設備不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注:方案須完整提供以上①②項內容,如缺少其中一項,則本項不得分。 |
便攜式非甲烷總烴分析儀技術實施方案 (3.0分),(等次分值選擇:0.0;1.0;2.0;3.0;) |
根據采購人在技術要求中所列出的基本要求, 對投標人結合所投型號設備,提供的技術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對業務需求的理解②所投設備對業務需求開展的提升優化)進行評審: 1、對業務需求的理解完整充分,所投設備能滿足且優化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3分; 2、對業務需求的理解較充分,所投設備能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2分; 3、對業務需求的理解不夠充分,所投設備基本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得1分; 4、所投設備不滿足業務需求的實施效果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注:方案須完整提供以上①②項內容,如缺少其中一項,則本項不得分。 |
2、具體更正內容以本次更正公告附件中招標文件(2023072801)為準。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8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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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廣東省潮州生態環境監測站
地 址:潮州市鳳新東路環境監控中心環境保護監測站六樓至八樓
聯系方式:0768-285003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地 址:潮州市湘橋區楓春路400號嘉得國際10樓1005單元
聯系方式:0768-228997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鄭志華
電 話:0768-2289977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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